监管处罚详情 - 2026年1月9日,退市公司元成(原“*ST元成”、“元成股份”)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违法违规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总计被处罚7945.46万元 [1][5] - 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元成股份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通过虚增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项目劳务和机械成本、虚增相应项目产值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成本1.58亿元、营业收入2.09亿元、利润总额5046万元 [2][6] - 2020年虚增的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6.60%,2021年占19.32%,2022年这一比例仍达24.60% [2][6] - 2022年9月前后,公司收到淮阴项目的结算审定单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未及时调整财务记账金额,导致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416.14万元 [2][6] - 2022年7月至9月,公司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引用了越龙山项目不真实、不准确的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行为 [2][6] 处罚与追责结果 - 公司被处以约3745.46万元罚款,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祝昌人被处以280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7] - 该公司已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于2025年12月5日正式退市,但退市不免责,立体追责紧随其后 [3][7] - 近年来A股市场上退市后被严惩的案例越来越多,向市场传递了明确的监管信号,任何恶性违规绝不会因为退市而消除 [3][7] 投资者维权信息 -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符合以下任意区间的投资者即可参与索赔:于2021年4月15日-2024年1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或于2023年4月29日-2024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4][8] -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进行登记维权 [1][4][5][8]
元成股份财务造假被罚上千万,受损投资者仍可参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