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元成信披违法被重罚 受损股民可索赔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 2026年1月9日,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代码:400284、603388,简称:ST元成、元成环境)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3] - 浙江证监局查明公司存在三项违法事实:1)2020年至2022年年报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进行虚假记载,虚增相应年份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2)未及时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入账处理,虚增2022年年报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3)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1][4][5] 行政处罚具体措施 -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7,454,649.91元人民币罚款 [2][5] -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 [2][5] - 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祝昌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5] 投资者索赔相关情况 - 根据最高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因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2][5] - 代理律师暂定,在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间买入ST元成股票,并在2024年1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 [2][5] -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及详细联系方式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