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0亿!谁在决定兆易创新的发行价?

兆易创新港股IPO案例与港股规则变化核心要点 - 兆易创新于1月13日在港交所上市,发行价162港元/股,上市首日最高价达248港元,较发行价上涨53.08%,公司总市值最高超过1600亿港元 [1] - 此次上市是这家已在A股上市逾十年的成熟半导体公司,在行业回暖阶段主动配置国际资本市场的举措,而非被动补血 [1][3][4] - 该案例完整实践了当前港股IPO的核心规则,对董秘群体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1] 当前赴港上市的时机与环境 - 当前时点对大型成熟企业赴港上市有利,港交所制度弹性增强,特别是在公众持股比例和发行结构上,为A+H公司释放了更大操作空间 [5] - 港股IPO定价规则在2025年完成调整,明确强化了机构定价权,对拥有稳定业绩并愿意接受机构定价的公司更为友好 [5] - 上述制度变化叠加,使得港股对优质公司的吸引力正在回升,对于进入成熟阶段的公司,港股已成为一个可主动选择的选项 [5][6] 港股IPO的核心:定价权与发行结构 - 当前港股IPO最关键的问题并非满足财务指标,而是定价权能否获得机构认可 [7] - 根据去年八月生效的新规,首次公开招股中,建簿配售比例必须不低于40%,这是一项硬性约束,旨在将定价判断权交给机构投资者 [8] - 这使得公司工作重心前移,机构认可成为发行成功的前置条件,若机构不认可价格,则发行结构本身无法成立 [9] - 对于像兆易创新这样业务清晰、财务完整的成熟企业,机构定价有现实基础,但发行结构设计和机构沟通节奏仍是影响推进效率的关键 [10] 公众持股比例与配售机制的结构化设计 - 新规引入了与市值挂钩的公众持股分层安排,对A+H公司灵活性更大,从过去需同时满足市值和比例要求,变为“二选一” [10] - 公众持股比例可根据市值调整,但需要发行人通过充分信息披露,解释该安排为何不会影响市场流动性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11] - 新规提供了两种公开认购机制供发行人选择,本质上是让公司主动设计上市后的股东结构,而非被动满足最低要求 [11] - 这对董秘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其从懂规则转向参与战略决策,进行方案设计 [12] 信息披露效率与董秘的核心角色 - 港股上市审核中,信息披露的逻辑闭合性至关重要,业务模式稳定性、关联交易合理性、内控匹配性等问题若未在招股书中清晰呈现,易在问询阶段被反复追问 [13] - 即便是兆易创新这样的已上市公司,也需在港股体系下重新组织披露逻辑,这对董秘能力构成考验 [14] - 港股IPO的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董秘能否在早期构建完整的披露结构,而非在问询后被动修改 [16] - 董秘需成为项目中枢,协调财务、法务、券商、审计等各方形成统一口径,其核心能力需从材料合规转向方案设计与战略决策参与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