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2月6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可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产品 [3] - 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 [3] 本次委托理财具体进展 - 公司已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滚动购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逆回购品种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长江路支行理财产品 [4]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 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不影响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 [4] - 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4] - 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4] 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措施 - 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得用于股票投资 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5] -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 严格筛选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发行主体 [6] - 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 发现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6]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概述 - 公司于2025年2月6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0][13] - 投资种类为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 [10] - 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4,200万元 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0][11] -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10][1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22.22元 [12] - 募集资金总额为888,800,0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821,698.11元 [1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风险控制 -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 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影响收益的情况 [14] -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严格筛选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单位 [15] -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净值变动 发现风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5]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16]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及进展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17][18] -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18] - 2025年12月9日至本报告披露日 公司购买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已全部赎回 获得收益2.59万元 [19]
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