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案件核心进展 -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元能源作为申请执行人,已成功通过法律程序追加债务人太原经发的唯一股东锦地公司为被执行人,案件目前仍处于强制执行阶段 [1][2][3] - 涉案执行金额暂计为人民币9,096,769.26元,公司已就该债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308.27万元 [1][9] 案件背景与前期情况 - 纠纷源于2022年11月,天元能源与太原经发签订货物采购合同并支付定金人民币17,622,000元,但太原经发未完全履行交付义务,涉及未交付货物款项为人民币10,086,725.26元 [2] - 案件经法院调解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因太原经发未完全履行付款义务,天元能源申请强制执行案款及利息合计人民币9,096,769.26元 [3] 本次诉讼具体进展 -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因未发现太原经发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于2025年6月4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 - 天元能源依据法律规定,申请追加太原经发的唯一股东锦地公司为被执行人 [3][5] - 法院经审查认定,太原经发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唯一股东锦地公司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故裁定支持追加锦地公司为被执行人 [6] 太原经发及锦地公司背景 - 太原经发原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于2021年12月进行公司化改制,其100%股权被无偿划转至锦地公司,改制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由锦地公司100%持股 [6] - 锦地公司作为太原经发的唯一股东,在案件审查中未按期答辩和举证 [6] 其他诉讼事项说明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其他未结诉讼及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197.55万元,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2% [9] 财务影响评估 - 公司已针对本案债权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308.27万元 [1][9] - 尽管已取得追加被执行人的生效裁定,但后续执行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