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南山铝业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每股7.52元,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3][5][9][13] 回购方案关键条款 - 回购金额与价格:回购资金总额范围为人民币3亿元至6亿元,回购股份最高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2元/股,该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3][13] - 回购方式与期限: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可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或董事会决议提前届满 [3][11][12] - 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5][9][13] 回购资金来源与财务影响 - 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5][15] - 财务影响分析:以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测算,公司总资产为732.94亿元,归母净资产为520.18亿元,按最高回购资金6亿元计算,该金额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82%,约占归母净资产的1.15%,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上市地位产生重大影响 [16] 公司股权与股东情况 - 股权结构变动: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1,483,701,559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上限6亿元及价格上限7.52元/股测算,回购股份用于减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将发生相应变动 [16] - 股东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和6个月内均无股份减持计划 [3][18] - 历史交易行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6个月内,除控股股东发行的可交债情况外,上述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18] 回购实施程序与授权 - 审议程序:回购方案已于2025年12月22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1月9日经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4][6] - 债权人通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的程序 [7] - 执行授权: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宜,包括择机回购、办理报批、设立专用账户、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登记等 [19] 回购准备与信息披露 - 账户开立:公司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为B886302661 [22] - 信息披露安排: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3]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