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公司公告核心事件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伟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证书编号GR202533010861 发证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 有效期三年 [1] 认定背景与性质 - 本次认定系子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 [1] 认定的财务与政策影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 子公司自本次通过认定后连续三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 - 本次认定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