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维权胜诉,浙江研一公司等侵犯商业秘密获刑并赔偿

案件判决结果 - 天赐材料子公司九江天赐诉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等侵犯商业秘密一案一审审结,九江天赐胜诉 [3] - 被告单位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万元 [4] - 被告人岳敏(时任浙江研一公司董事长)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4] - 被告人张春晖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4] 案件核心事实与过程 - 案件涉及九江天赐前员工李胜,其离职前担任多个关键职务,掌握公司核心商业秘密 [4] - 浙江研一公司董事长岳敏为获取商业秘密,承诺给予李胜高额顾问费及高管职位,诱使其伙同他人向浙江研一公司披露商业秘密 [4] - 浙江研一公司为此向李胜支付人民币万元,向同案犯郑飞龙支付50万元 [4] - 案件因涉及商业秘密,法院于2024年12月26日、12月27日及2025年1月13日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3] - 审理期间经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一次,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四次 [3] - 九江天赐于2026年1月12日收到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 [3] 案件对公司财务的潜在影响 - 若判决生效条件达成,九江天赐收到的赔偿金将记入公司“营业外收入”,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5] -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的赔偿金数额尚存在不确定性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