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至2027年全国新能源利用率将不低于90%——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方案,旨在显著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完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优化调用机制,以支撑2025年至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并确保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1] 调节能力现状与挑战 - 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全国灵活调节煤电规模超过6亿千瓦,跨省区电力资源配置能力超过3亿千瓦,抽水蓄能累计规模达到5591万千瓦,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5852万千瓦/1.28亿千瓦时 [1] - 我国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2亿千瓦,预计“十五五”将延续快速增长,大幅增加系统消纳压力 [2] - 2024年前10月,全国风电利用率96.4%,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光伏发电利用率97.1%,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部分新能源发展较快省份消纳压力凸显 [2] - 调节能力建设缺乏统筹优化,存量资源未充分利用,价格与市场机制有待完善 [2] 重点任务一:编制调节能力建设方案 - 结合新能源增长规模和利用率目标,科学测算调节能力需求,明确新增煤电灵活性改造、气电、水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友好型新能源、电网侧和负荷侧调节能力规模 [3] - 科学确定各类调节资源建设目标、布局和时序,明确调节能力建设方案是能源电力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 [3] - 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编制本地区调节能力建设方案,以保障系统安全稳定和新能源合理消纳为目标,合理优化调节能力建设 [3] 重点任务二:完善调节资源调用方式 - 在立足现行调度体系基础上,完善调节资源的分级调度 [3] - 针对当前调节资源调用对系统需要、调度安全性、技术经济性等统筹考虑不足,对电力市场适应性不足的问题,要求各地区研究提出各类调节资源的合理调用序位 [3] - 明确调节资源调用原则、优先级,加强调度序位与电力交易的校核分析,与电力市场共同指导调度运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3] 重点任务三:完善调节资源参与市场机制 - 强调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对电力现货运行地区,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峰谷价差;对尚未实现现货运行地区,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提升峰谷差价经济激励水平 [4] - 提出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设置备用、爬坡、转动惯量等辅助服务品种,建立以调节效果为导向的市场机制 [4] - 完善区域级辅助服务市场,鼓励建立区域内负荷侧可调节资源的跨省调用和交易机制 [4] 行业影响与专家观点 - 方案对规划发展、调度运行、营销市场等专业条线均提出针对性举措,有助于科学谋划调节能力3年建设方案、精细完善调节资源调用方式、深入挖潜用户侧调节能力 [4] - 该方案将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支撑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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