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退市在即,股民仍可参与索赔!
公司法律诉讼与索赔进展 - 2026年1月14日,律师向北京金融法院递交了一批针对东方通(300379)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起诉材料,要求公司赔偿股民损失 [1][3] - 该系列索赔案件基于公司的信披违规行为,北京证监局调查查明,公司通过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2019年至2022年年度收入及利润 [1][3] - 公司在2022年6月至11月多次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或注册稿,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虚假财务数据,导致其证券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 [1][3] 公司违规事实与监管处罚 - 东方通因上述通过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2019年至2022年收入及利润的违法违规行为,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1][3] - 公司股票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6年1月21日 [1][3] 投资者索赔条件与程序 - 律师提示的索赔条件为:凡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14日之间买入东方通股票,且在2025年4月15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人 [2][4] - 参与索赔的股民需准备股票交易对账单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2][4] - 此类案件律师代理通常为风险代理,前期不收取费用,胜诉后按赔偿款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未获赔偿则无需支付 [2][4] 法律依据与原则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投资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1][3] - 上市公司退市不影响股民依法进行索赔的权利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