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5,919,871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6.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9,599,722.16元 [2] - 扣除发行费用5,782,727.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816,994.29元 [2] - 主承销商世纪证券扣除承销费用1,886,792.45元(不含税)后,剩余募集资金157,712,929.71元已于2025年12月30日汇入公司银行账户 [2] - 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与监管协议 -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4] - 公司近日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世纪证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 -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4]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甲方为公司,乙方为三家开户银行,丙方为保荐机构世纪证券 [5][6]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 - 保荐机构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7] - 保荐代表人赵宇、彭俊可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专户资料 [7] - 银行需按月(每月1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7] - 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7] - 若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或未配合调查,公司或保荐机构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8] - 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9]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