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与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成为被告,案件一审判决已送达,目前处于上诉期内 [1] - 涉案金额为8,154.65万元人民币,且尚有未明确的涉案金额 [1] - 案件受理费与保全费合计452,272元,其中被告方需共同负担452,271元 [4] 一审判决主要内容 - 法院判决被告一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需向原告支付租金80,812,536.88元、违约金193,681.77元,并自2025年6月15日起以租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 [2] - 被告一还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88,000元 [2] - 原告对合同项下全部7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将其拍卖、变卖以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由被告一继续清偿 [2][3] - 被告二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被告三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一追偿 [3] - 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 [3] 对公司财务的潜在影响 -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1][6] -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财务报告为准 [1][6] 公司其他诉讼情况 - 截至2026年1月1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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