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引流需守规 “说书人土土”因侵权东方甄选被判赔20万元

案件判决与侵权事实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造谣侵权者张某须公开致歉并赔偿东方甄选20万元 [1] - 被告张某自2024年起使用多个ID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红书、快手等平台频繁发布针对东方甄选的侮辱、诽谤性言论,试图降低其社会评价 [1] - 法院指出,在案件审理期间,张某仍在密集发布短视频并进行带货直播,通过讲解诉讼情况引流牟利 [1] 公司维权行动与既往案例 - 针对张某的不实言论,东方甄选曾发布辟谣声明但未果,最终诉诸法律 [1] - 2024年6月,东方甄选就“东方甄选·贵州行”活动被崔某造谣收取“高达七位数宣传费”提起诉讼,相关不实言论阅读量超过430万次,点赞超8000次 [3] - 2025年5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崔某案作出终审判决,崔某须公开道歉并赔偿东方甄选3.6万元 [3] 行业现象与法院观点 - 法院判决书指出,通过在互联网制造或聚集热点以获取流量并最终商业转化,已成为电商行业成熟的经营策略 [1] - 法院同时指出,这种高效引流模式容易滋生浮躁、偏激乃至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不良内容 [1] - 法院强调互联网不应成为靠夸张卖惨或造谣煽动博取流量的营销之地,也不能由流量主导是非判断 [2] 判决执行与影响 - 根据一审判决,张某须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红书、快手等账号置顶发布致歉声明,持续时间不少于七日,并赔偿20万元 [2] - 截至目前,张某发布的相关涉案侵权文章和视频均已下架 [2] - 法院希望侵权者处置已发表言论,培育理性平和的网络心态,谨慎发言,以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