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公司监管动态 - 公司因未能及时披露到期债务逾期情况,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1] - 截至2025年11月22日,公司未能清偿的到期债务合计金额已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公司未及时披露 [1] - 公司直至2025年12月5日才披露债务逾期情况 [1]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上述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1] -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该监管措施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