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芯科技被追责

事件概述 - 振芯科技于2025年12月30日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可能对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的信息 [2][7] - 该行为违反了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及“真实、准确、完整”的法定要求 [2][7] - 公司因此同时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的《警示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函 [2][3][7][8] 违规事实与认定 - 违规信息涉及控股股东可能推动董事会提前换届 [2][7] - 公司董事长谢俊、董事徐进、董事柏杰在违规信息上署名 [2][7] -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国勇、董事会秘书陈思莉在相关信息的公司审批流程中签字同意 [2][7] - 上述五人被认定为此次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 [2][7] 监管措施与处罚 - 四川证监局认定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 [3][8] -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对公司及谢俊、徐进、柏杰、杨国勇、陈思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8] - 监管情况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8] - 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出公司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 [3][8] - 深交所认定相关责任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3][8] - 深交所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8] 公司回应与后续 - 公司董事会表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总结教训 [4][9] - 公司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 [4][9] - 公司明确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4][9] - 公司承诺后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