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594,被监管重罚
1月15日晚间,朗进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等,朗 进科技及5名高管被合计处以1015万元罚款。 4.15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 去年8月,朗进科技和公司实控人之一李敬茂被证监会立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朗进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朗进科技及其子公司成都朗进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青岛朗进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武汉朗进科技有限公司、长春朗进交通装备有 限公司、青岛朗进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济南朗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东青岛朗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集团) 及其子公司莱芜朗进电气有限公司、济南瑞青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4.15亿元。 其中,2024年2月至6月,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8648.7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248.70万元,占2024年半 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的0.28%。朗进科技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