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与公司近期资本运作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终止定向增发及收购子公司股权三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全体9名董事同意 [2][5][7][11][12] -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上限为53.46元/股,资金总额在7,500万元至15,000万元之间 [3][14] - 公司决定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原因是该次发行主要募投项目“卢森堡铜箔100%股权收购项目”已终止 [7][42] - 公司拟以现金50,950万元收购九江市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持有的子公司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26.32%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全资控股琥珀新材 [11][48] 股份回购方案详情 - 按回购价格上限及资金总额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0.29万股至280.5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至0.45% [3][15]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3][26] - 回购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不超过9,000万元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25][58][59]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1,889,594.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6,347.01万元,若回购资金上限15,000万元全部使用,其占总资产比例为0.79%,占净资产比例为3.69% [31] 终止定向增发事项 - 公司原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93,000万元,用于卢森堡铜箔股权收购、铜箔添加剂用电子化学品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41] - 终止定向增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该事项此前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43] - 公司表示终止本次发行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4] 收购子公司股权交易 - 交易标的为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26.32%的股权,转让价格50,950万元,定价依据为在前次增资价格1.1362元/注册资本基础上协商确定为1.1578元/注册资本 [48][52] - 交易对方九江市现代产业引导基金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51] - 本次收购前,公司持有琥珀新材73.68%股权,收购完成后将持有其100%股权,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与战略协同 [48][54] 公司近期股东交易情况 -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2025年10月27日至12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马科及其他部分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1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3% [32] -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等在决议前六个月内无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亦无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行为 [33] - 截至公告日,公司未收到董监高、控股股东等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也未收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的未来六个月减持计划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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