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沃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1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 [2] - 科沃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 因此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2] 回售条款具体内容 -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 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 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2] -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 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 若首次满足条件而未在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则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3] - 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3] 回售价格计算 - 回售价格为面值100元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4] - 科沃转债第五年(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11月29日)的票面利率为1.8% [4] - 计息天数为52天(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1月20日) 当期应计利息为100×1.8%×52/365≈0.26元/张(含税) [4] - 即本次回售价格为100.26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1][4][9] 回售安排与程序 - 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 [1][8]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1月30日 [1][10] - 行使回售权的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方向为卖出 申报代码为"113633" [6] - 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成功 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6][7]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1][5] 回售期间交易与转股安排 - 回售期内"科沃转债"停止转股 [1][12] - 回售期间可转债将继续交易 [12] - 在同一交易日内 若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 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12] - 回售期内 如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 待回售期结束后 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 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科沃转债"将停止交易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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