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泉技术收警示函,涉及四项违规问题已部分整改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鸿泉技术因四项违规问题被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相关责任人员同步被采取监管措施 [2] 具体违规事项 - 在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 未按规定披露与实际控制人何军强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涉及金额为400万元 [2][3]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议程序不规范 存在超期未审议的情况 [2] - 未按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2] - 对子公司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弦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实施有效管控 [2] 违规行为定性与责任认定 - 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多项监管规定 [2]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军强 时任董事会秘书吕慧华 现任董事会秘书章旭健 财务负责人刘江镇对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2] -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四名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监管要求与公司回应 - 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吸取教训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3] - 需在收到警示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3]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表示高度重视 将认真吸取教训并严肃整改 [3] - 公告披露与实际控制人的400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已整改完毕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