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运通:接受控股子公司广电五舟股东表决权委托

核心事件概述 - 广电运通与广电五舟股东杨灵及其配偶续签表决权委托协议 协议于2026年1月15日签署 委托期限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7年1月15日止 [1] - 协议到期后委托内容保持不变 双方选择续签 [1] 委托协议具体内容 - 委托方杨灵将其直接持有的广电五舟18,939,394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广电运通行使 该部分股份占广电五舟股份总数的15.01% [1] - 委托权利包括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知情权等《公司法》及广电五舟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 但分红权除外 [1] - 委托股份范围包括委托期限内因广电五舟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和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杨灵直接持有的股份 [1] 委托后的控制权情况 - 本次接受表决权委托后 广电运通持有广电五舟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1] - 广电运通合计持有广电五舟的表决权比例仍为60.37%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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