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股份(300125)股民索赔已有一审胜诉,需注意索赔机会

公司违规事实与行政处罚 -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4]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5] - 其中2023年10月24日和11月5日发生的两笔合计8,000万元对外担保未在2023年年报中披露 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2%[1][5] - 2023年期末对外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 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3%[1][5]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5]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为6,560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2][5] - 其中2023年7月24日及2023年8月至9月期间的两笔合计5,000万元资金占用未在2023年年报中披露 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3%[2][5] - 2023年关联方资金占用期末余额为5,648.08万元 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1%[2][5] 投资者索赔进展 - 针对公司虚假陈述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重要进展 部分投资者提起的索赔已有一审胜诉[1][3]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1][3] - 律师认为在2023年7月5日至2024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 并在2024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 目前还可发起索赔[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