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股东因未如实披露代持事项遭江苏证监局警示

公司股东信息披露违规事件 - 2026年1月16日,莱绅通灵股东欧陆之星钻石(上海)有限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1] - 经查,亿汇通投资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代Eurostar Diamond International S.A持有欧陆之星41.66%股份[1] - 欧陆之星作为莱绅通灵持股5%以上股东,在2024年5月、2025年3月未真实披露上述代持事项,违反相关规定[1] -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欧陆之星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1] 公司经营状况声明 - 该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1] - 公司将敦促相关方确保未来信息披露合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