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科技: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宫殿海、姜化朋、王新才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 公司存在的具体违规问题 - 2024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通过员工借款等形式从公司拆借资金合计2386.40万元,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 - 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不规范、闲置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商誉减值测试部分参数预测依据不足,导致截至2024年末公司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 [1] - 2023年至2024年将部分与项目开展无直接关联的支出计入在建工程核算,累计105.30万元 [1] - 公司与资金支付审批、供应商审批、财务核算管理等相关的内部控制不完善 [1] 违规行为涉及的责任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长宫殿海对上述事项负主要责任 [1] - 时任总经理姜化朋对上述事项负主要责任 [1] - 时任财务总监及董秘王新才对上述事项负主要责任 [1] 违规行为违反的法规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1]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 [1] 监管部门采取的监管措施 - 监管部门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1] - 对宫殿海、姜化朋、王新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1] - 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