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300346.SZ):母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

核心观点 - 公司母公司因2025年收到子公司大额分红,导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低于60%,预计2025年度无法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1] - 尽管税率优惠资格预计失效,但经初步测算,母公司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因此该事项预计不会对2025年度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产生影响 [1] 税收优惠资格状态 - 公司母公司于2023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2001694,有效期三年 [2] - 根据规定,母公司自2023年起三年内(即2023年、2024年、2025年)可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 - 母公司2023年、2024年均已正常享受了该税收优惠政策 [2] - 2025年度,因收到子公司大额分红,致使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低于60%,不符合优惠条件,不享受15%的税率 [1] 2025年财务影响测算 -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母公司2025年1-6月剔除分红收益(免税收入)后的净利润为-1,479.36万元 [1] - 经初步测算,母公司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因此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1] - 税率调整事项预计不会对2025年度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产生影响 [1] - 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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