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事件核心概述 - 河南省国资委以其持有的河南能源集团100%股权向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导致平煤神马集团间接收购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计 2,020,160,611 股股份,持股比例达 84.50% [2] - 本次交易属于河南省政府批准的国有企业战略重组,旨在优化国有资本股权结构,实现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展 [11] - 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收购完成后,大有能源的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河南省国资委 [2][16][29] 收购方基本情况 - 收购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特大型企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国资委 [4] -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焦、尼龙化工、新能源新材料,是全国品种最全的炼焦煤和电煤生产基地 [5] - 收购人最近五年存在因信息披露和股票买卖违规被上交所通报批评及被河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记录 [7] 收购方式与股权结构 - 收购前,平煤神马集团未持有大有能源股份,大有能源的控股股东为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 84.50% [15] - 收购通过河南省国资委以河南能源集团100%股权向平煤神马集团增资实现,增资后平煤神马集团注册资本由 1,943,209 万元增加至 3,774,022.84 万元 [16][18] - 本次收购为间接收购,涉及的大有能源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但其中合计 999,519,9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大有能源总股本的 41.81% [17] 收购目的与后续计划 - 收购旨在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优化国有资本结构,促进平煤神马集团与河南能源集团及上市公司的协同发展,提高市场占有率 [11] - 收购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大有能源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因业务整合、资本运作等事项而产生增减持 [12] - 收购人目前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大有能源主营业务、资产结构、董事会及高管团队、公司章程、员工聘用及分红政策的计划 [33][34][35][36][37][38]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收购人承诺保持大有能源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并出具了相关承诺函 [41][42][43][44][45] - 收购完成后,大有能源在煤炭开采加工领域与平煤神马集团下属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部分非上市公司存在业务重合,构成潜在同业竞争 [46] - 收购人承诺在收购完成后1年内制定具体的同业竞争解决方案,并承诺规范关联交易,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46][47][48][49] 交易相关数据与历史交易 - 在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收购人及其下属企业与大有能源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商品采购和销售交易金额较小,最高为2023年度的 2,661.15 万元 [50] - 在本次重组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副总经理孙广建之女婿杨攀存在买卖大有能源股票的行为,但其本人声明该交易基于独立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 [54][55] - 本次收购已履行的程序包括签署战略重组框架协议、获得河南省政府批复、通过反垄断审查、签署增资协议等,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