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会议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下午2:00在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长安汽车会议室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4]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3][5]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朱华荣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总计5,510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68,130,52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60% [7] - A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代理人共5,373人 代表股份4,254,419,28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51.429% 其中现场出席4人 代表股份3,650,127,055股 占A股股份44.124% 网络投票5,369人 代表股份604,292,226股 占A股股份7.305% [8] - B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代理人共137人 代表股份113,711,24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B股股份总数的6.927% 其中现场出席49人 代表股份76,030,583股 占B股股份4.631% 网络投票88人 代表股份37,680,662股 占B股股份2.295% [9][10] 提案审议与表决 -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2] - 本次股东会第1至13项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 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第4项提案已进行逐项表决 [10] - 本次股东会第2至13项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相关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3,193,837,298股 [10]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也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1][2] 法律意见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陈启光、许志刚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 [11][12] - 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