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转让核心信息 - 公司股东钱明颖通过询价转让方式,以每股126.35元的价格转让了1,476,500股公司股份[3]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4] - 本次权益变动后,钱明颖及其一致行动人沈良的合计持股比例从11.19%减少至10.26%,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4]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钱明颖女士为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5] - 钱明颖女士与沈良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沈良先生未参与本次转让[6] - 本次转让后,钱明颖个人持股比例将从10.71%减少至9.78%[8] 询价与受让过程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8] - 认购邀请书共送达189家机构投资者,包括基金管理公司32家、证券公司25家、保险公司8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5家、私募基金管理人118家及期货公司1家[8] - 组织券商在有效申报时间内共收到22份有效报价,最终19家投资者获配,确认转让价格为126.35元/股,转让股票数量为147.65万股[9] 中介机构核查 - 本次询价转让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组织券商并进行了审慎核查[10] - 中介机构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相关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