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股份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并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相关公告 [2] - 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期间为2025年4月24日至2026年1月16日 [4] - 回购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已按方案实施完毕 [5][6] 股份回购具体实施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首次实施回购,回购股份600,000股,占当时总股本676,369,858股的0.09%,最高成交价7.48元/股,最低成交价7.40元/股,成交总金额4,453,584元 [3] - 截至2026年1月16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0,527,38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6%,最高成交价9.17元/股,最低成交价7.40元/股,成交总金额84,615,677.91元 [4]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方案上限,实际回购资金总额超过方案下限且未超过上限 [4]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交易情况 - 2026年1月6日至1月13日,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169,360股,该行为被认定为独立正常的股票交易,与本次回购无关联 [6] - 自首次披露回购方案至本公告发布期间,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亦无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行为 [6] 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与影响 -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等相关权利 [10] - 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未实施,则未使用股份将依法注销 [10] -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或影响上市地位 [6] 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指引的规定 [7] - 公司未在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回购股份 [8] -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时,委托价格未设为当日涨幅限制价格,且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委托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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