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爵豪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GR202533010608,有效期三年[1] - 此次认定为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子公司自通过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5年度至2027年度)可继续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 -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已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2] 关于“华正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57,000.00万元(5.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华正转债”,债券期限6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5] - “华正转债”自2022年7月28日起进入转股期,最新转股价格为38.51元/股,该价格因实施2021年度和2022年度利润分配而由初始的39.09元/股调整而来[5][6] - 根据赎回条款,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50.06元/股),公司有权决定赎回[6][8] - 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6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50.06元/股,若未来连续17个交易日内再有5个交易日满足此条件,则将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8] - 触发赎回条款后,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