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担保概述 - 公司于2025年4月及5月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议案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0亿元 [2] - 其中对全资子公司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 对控股子公司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60亿元 [2] - 松滋新材料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且该公司提供反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 本次担保具体情况 - 2025年12月 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松滋支行及招商银行临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 担保事项未超过股东会审议范围 [3] - 对控股子公司松滋新材料担保: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松滋支行 担保主债权本金4,107.50万元 公司按82.15%的份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4] - 对全资子公司华丰化肥担保:债权人招商银行临沂分行 担保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10,000万元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6]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截至目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1,016.65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7% [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239.88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2% [6] - 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7] 董事会意见与担保目的 -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符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运营情况 [6] - 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中 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了同等担保且被担保人提供了反担保 [6] -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