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 -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5人,其余4人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召开符合相关规定 [1] - 董事会全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选举董事长钱文海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因此变更 [2][3] - 董事会全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确认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仍为曾爱民、沈思、王俊,其中独立董事曾爱民担任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委员会构成符合相关规定 [5][6] 临时股东会决议 -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规定 [11] - 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超过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4] -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