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与关联担保事项 -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1] - 担保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城、吴标、熊为民、邓自平回避表决[1][2] - 该担保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3],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4] 关联担保具体安排 - 公司同意向参股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按48%的持股比例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7] - 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差额补足等,用于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的各类信贷业务[11] - 公司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为公司对金鑫矿业的担保提供反担保[7] - 金鑫矿业为公司关联方,其实际控制人为吴城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7][9]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被担保方为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24日,注册资本为11,878.80万人民币[10]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党坝乡锂辉石矿勘探及开采[9] - 其股权结构为: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0%,国城合融(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8%,广州国城德远有限公司持股2%[9] 累计担保情况与财务影响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29,095.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61%[17] - 本次提供70,000万元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将不超过299,095.7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将达到100.01%[17] - 除本次及已审议的担保外,过去一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34.08万元[12] 公司对担保事项的评估 - 董事会认为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参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16] - 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有助于金鑫矿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15] - 公司强调担保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范围内,控股股东提供的反担保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14][16] 临时股东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6年2月3日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担保议案[18][19]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29日[20][21] - 关联股东需对相关提案回避表决[26],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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