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全过但争议未平!华设集团累积投票制设30%门槛

核心观点 - 华设集团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将累积投票制的适用门槛提高至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30%,此举在股东大会上以约81%的同意率获得通过,但引发了持股3.001%的股东杭州中易坤的强烈反对,认为该修改将削弱中小股东通过选举董事参与公司治理的机会 [2][5] 公司治理与章程修订争议 - 公司拟将《公司章程》第八十五条修改为:仅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到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才实行累积投票制,未达到则不实行 [5] - 股东杭州中易坤认为,取消累积投票制将导致中小股东难以通过集中票数争取董事席位,从而影响其参与公司治理的“机会” [2] - 针对包含章程修订案在内的六项议案,杭州中易坤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提请投反对票,但最终所有议案均以约81%的同意率通过 [2][5]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88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总数的40.86% [5] 董事会换届选举纷争 - 2025年12月,随着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股东杭州中易坤提交临时提案,提名黄擎洲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4] - 公司在股东大会前夕,以需进一步讨论为由,取消了董事会提名的《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但杭州中易坤的提名议案仍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审议 [4] - 杭州中易坤指出,公司将其提名议案单独递交审议,从而采用了对其不利的非累积投票制,导致该提名议案最终仅获得11.83%的同意率而被否决 [4] 公司股权结构与治理特点 - 公司股权结构高度分散,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第一大股东(一名牛散)持股仅4.17%,前三大股东合计持股11.03%,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23.25% [6] - 公司员工(包括高管)持股比例较高,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5%,大约有100多名员工持有公司股票 [6][8] - 公司目前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股权分散是改制时全体员工持股的历史结果 [6] - 2023年7月,公司13名原在职高管股东曾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以应对体系外个人股东增持(累计超2%)可能引发的实控权风险,该协议已于2024年1月风险解除后宣布解除 [7] 管理层与股东方的立场 - 公司管理层(新任董秘邓润飞)表示,非累积投票制是无大股东的上市公司的一种合理选择,符合国家规定和公司治理特点,旨在探索更利于企业发展的治理体系,实现股东、员工与企业的共赢 [2][8] - 股东杭州中易坤表态认可华设集团公司,但不认可管理层的作为,认为公司抗拒外部股东参与内部管理,并表示后续将继续与管理层沟通并慎重考虑下一步行动 [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