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获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公司融资进展 -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 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1] - 批复要求公司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 - 在本次发行结束前 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 -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事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