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回应股票被“ST”

事件概述 - 京山轻机因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司股票将于1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变更为“ST京机” [1] 处罚原因与性质 - 处罚源于已关停的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其在2018年独立运营期间 原股东为完成业绩承诺实施了财务欺诈行为 [3] - 公司主动发现财务异常并于2021年报案 相关司法程序已于2024年5月终结 慧大成原股东被认定犯合同诈骗罪 刑事责任已追究完毕 [3] - 此次处罚是对已完结历史事项的行政程序性处理 具有追溯性 [2][5] 财务影响与整改 - 公司已于2022年1月完成对涉及慧大成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的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所有历史财务影响均已消除 [3] - 本次处罚可能产生的财务后果已在以往年度报表中充分体现 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构成新的重大不利影响 [1][5]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公司强调 本次处罚事项对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对财务状况无新增影响 [1][2] - 涉事主体慧大成早已关停 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及经营体系无任何关联 [4]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光伏装备、锂电装备、包装装备三大主营业务经营状况平稳有序 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均按计划推进 [5][6] 公司后续措施 - 公司管理层就历史问题向投资者、合作伙伴及公众致歉 [2] - 公司已将此事件视为深刻教训 立即启动了全面的内控体系升级计划 包括强化对子公司的穿透式管理、引入智能化风控平台、重塑合规文化 [2] - 公司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并满足规定期限后 及时向深交所提交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