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300594)被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 朗进科技于2026年1月16日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5] - 此前,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7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3][7] 违法违规事实详情 - 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期间,朗进科技及其多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41,520.63万元[2][6] - 具体分为两个阶段:2024年2月至6月发生额为8,648.7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占用余额为248.70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0.28%;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发生额为32,871.93万元[2][6] - 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资金占用情况,且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该事项[2][6] - 截至2025年8月,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已偿还全部占用资金的本息[2][6] - 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6] 行政处罚结果 - 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朗进科技、实际控制人李敬茂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2][6] 投资者索赔相关 - 根据相关法律,因虚假陈述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3][7]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正在征集诉讼代理,认为符合特定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办理索赔登记[3][8] - 初步提出的索赔条件为:在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买入朗进科技股票或债券等产品,并在2025年8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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