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概况 - 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施霞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1,907,6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0% [2] - 截至公告日,上述主体合计质押公司股份344,74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股份总数的66.05%,占公司总股本的39.63% [2] - 所有相关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 [4]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与再质押操作 - 一致行动人施霞将其原质押给兴业银行福清支行的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 [3] - 本次质押涉及的融资期限到期日为2028年1月3日,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解除质押日为准 [3] -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4] 未来质押股份到期情况与资金安排 - 丰琪投资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1,394万股,占其持股的26.03%,占公司总股本的13.10%,对应融资金额34,306.00万元 [5] - 丰琪投资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4,226万股,占其持股的55.35%,占公司总股本的27.85%,对应融资金额74,531.00万元 [5] - 施章峰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占其持股的31.83%,占公司总股本的2.30%,对应融资金额5,787.56万元 [5] - 施霞未来半年及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均为300万股,占其持股的14.01%,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对应融资金额858.00万元 [7] - 股份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的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7] 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与风险控制 -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 [7] - 质押业务主要为场外质押,系为关联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融资提供的增信担保措施 [7] - 若涉及履约保障不足或触及预警线等情形,股东方将采取包括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 [7] - 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7] - 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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