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可转债发行概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7,5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75,000.00万元(即7.5亿元)[1] - 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利柏转债”,债券代码为“111023”[1] 股东初始配售情况 - 控股股东上海利柏特投资有限公司配售3,098,550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41.31%[2] - 股东张家港保税区兴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配售299,250张,占发行总量的3.99%[2] - 股东沈斌强配售126,670张,占发行总量的1.69%[2] - 股东杨清燕、杨东燕、陈裕纯、李建平各配售33,780张,各占发行总量的0.45%[2] - 股东杨清华配售33,750张,占发行总量的0.45%[2] 股东近期减持情况 - 自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期间,部分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减持“利柏转债”1,146,380张[3] - 本次减持数量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5.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