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撤案决定暨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9月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包括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 - 仲裁申请人为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国药集团北京联合美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 - 案件涉及多份《医疗器械产品配送业务合作协议》引发的争议[3][5] 仲裁案件进展与结果 - 两起仲裁案件均于2025年8月29日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 案件编号分别为(2025)京仲案字第07963号和(2025)京仲案字第08002号[3][5] - 两起案件的申请人分别于2026年1月9日向仲裁庭提出申请 请求撤回全部仲裁请求 仲裁庭据此决定撤销案件[4][5] - 案件一仲裁费为107,956.39元人民币 案件二仲裁费为83,575.2元人民币 扣除费用后其余部分已退还申请人[4][6] 涉案金额与公司责任 - 根据对方最初提交的仲裁申请书等文件 两起仲裁案件初步提出了合计约3,571万元人民币的赔偿主张[1] - 公司作为被申请人之一 在相关仲裁申请中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 - 随着仲裁案件被撤销 具体的赔偿义务及金额已不再明确[1] 对公司的影响评估 - 本次仲裁的撤案决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1][6] - 本次仲裁的撤案决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