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涉及一起金额为4.89亿元的诉讼
核心诉讼事件 - 锦龙股份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涉及一起侵权责任纠纷诉讼 [1] - 原告光大长春分行要求招商无锡分行、中山证券、平安深圳分行、国民基金及朱东卫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 - 诉讼请求总金额为4.89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3.5亿元赔偿及1.39亿元资金占用费损失 [1] 涉诉主体与金额 - 涉诉主体包括中山证券、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国民基金及个人朱东卫 [1] - 原告要求上述被告连带赔偿本金3.5亿元 [1] - 原告同时要求赔偿资金占用费损失1.39亿元 [1] - 合计诉讼请求金额为4.89亿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