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新版董高监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治理与薪酬制度更新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新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1] - 该制度旨在建立更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强化对关键管理人员的责任约束与业绩导向[1] 董事薪酬结构 - 非独立董事若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则按岗领薪,未任职者不领取薪酬[1] -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1]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1] -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50%[1] 薪酬考核与支付机制 - 制度强调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及长远发展挂钩[1] - 建立了严格的考核与追索机制,规定绩效薪酬需先考核后兑现,部分应在年报披露后支付[1] - 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对财报进行追溯重述,或董高监因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回已发放的相关薪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