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被责令改正,涉私募基金业务多项违规
监管措施与违规事实 - 安徽证监局对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 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玩忽职守,以超出投资者享有的私募基金财产份额为投资者提供质押担保 [1] - 公司利用基金财产为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活动 [1] - 公司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真实准确,存在虚假记载 [1] - 公司投后管理不尽责 [1] - 公司向中基协报送的基金投资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1] - 公司未谨慎勤勉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 [1] - 上述违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1] 法律程序与时效 - 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