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被监管责令改正,涉多项私募基金业务违规
监管处罚决定 - 安徽证监局对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1][4] - 监管措施依据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24号 [2]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存在玩忽职守,以超出投资者享有的基金财产份额为投资者提供质押担保 [1] - 公司利用基金财产为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利,进行利益输送 [1] - 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真实准确、存在虚假记载 [1] - 公司投后管理不尽责 [1] - 公司向中基协报送的投资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1] - 公司未谨慎勤勉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 [1] 相关责任人处罚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乔徽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 - 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李皓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 - 公司时任投资经理李磊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