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与捞王公司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变更 - 香溢融通与捞王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签订为期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1] - 租赁房产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1-9号一至二层[1] - 原合同租期为2024年8月1日至2034年7月31日[1] 原租金条款 - 2024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期间 年租金为150万元[1] - 2029年8月1日至2034年7月31日期间 年租金为157.50万元[1] 合同提前解除 - 双方经协商一致 同意提前解除原《房屋租赁合同》[1] - 原合同租赁期提前至2026年1月31日终止[1] 解约财务安排 - 捞王公司需支付提前解约违约金33.75万元[1] - 违约金可从捞王公司已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抵扣[1] 房屋移交条款 - 捞王公司需在2026年1月31日前将租赁房屋清理并移交给香溢融通[1] - 若逾期移交 需按当年度租金标准的2倍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1] - 逾期期间占用房屋的各项费用也由捞王公司承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