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和评估及评估师朱杰收警示函 涉东华能源子公司评估五方面问题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江苏证监局于2026年1月16日对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签字评估师朱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涉事项目与公司 - 监管措施源于中天和评估在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江苏东华能源仓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中的执业问题 项目编号为中天和〔2024〕评字第90013号 [1] 评估执业具体缺陷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依据不充分 未结合评估基准日投资主体的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充分核实 [2] - 未对无产权的房屋法律权属进行充分核查验证 以验证东华仓储对于房屋建筑物权利及评估价值的恰当性 [2] - 土地使用权评估中重要参数确定不审慎 采用市场法时 土地还原利率依据不足 未结合区域、用途、市场条件、风险水平等因素综合判断 [2] - 存货价值评估中液化石油气单价取值依据不充分 无评估基准日相关市场价格来源信息 未就丙烷、丁烷的价值评估获取充分依据 [2] - 银行存款评估程序不到位 未对不同资料中银行存款余额和开户银行信息不符事项进行进一步调查 [2] 违规性质与监管要求 - 上述情形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的多项规定 [3] - 中天和评估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签字评估师朱杰对相关问题应承担主要责任 [3] - 江苏证监局要求中天和评估及朱杰完善内部治理体系 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 确保评估业务执业质量 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