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披露问题 -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对股东会议案表决结果的表述存在多处前后矛盾[4] - 公告开头明确写着“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九项议案,表决结果均未获得通过”,但从公告内容看,部分议案实际获得了通过[6] - 部分议案未获得通过,但标题却写为“审议通过”,例如《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8]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表决详情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40,269,303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977%;反对31,346,006股,占比43.7448%;弃权41,200股,占比0.0575%[9] - 该议案未获得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9] -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40,227,103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388%;反对31,353,206股,占比43.7549%;弃权76,200股,占比0.1063%[10] - 该议案同样未获得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10] - 核心问题在于:需要二分之一以上投票通过的议案大多获得通过,需要三分之二票数的议案基本未获通过,但公司在信息披露上对议案是否通过表述矛盾[11] 后续整改措施 - 为整改信息披露问题,公司在2026年1月20日重新召开了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次股东会的议案[13]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部分议案表决的投票权行使及决议权的归属方面存在争议情形[15] - 从2026年股东会决议中的投票结果解释了上次股东会出现反对票的原因,即股东之间出现了矛盾[17] 相关人员责任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在最重要的股东会公告中出现过多错误,董秘需要承担责任[18] -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平(2024年12月上任)也需内部担责,其此前任职于董事会工作部,历任公司新闻部总编、投资者关系总监等职务[18]
太荒唐!股东会决议错误太多,上市公司又重开了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