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信息财务造假!金圆统一证券督导失职遭警示

核心监管事件 - 厦门证监局于2026年1月19日披露监管文书,北交所上市公司路桥信息因连续两年财务造假被处罚,其持续督导机构金圆统一证券因未勤勉尽责被出具警示函 [2] - 监管行动旨在压实保荐机构作为“看门人”的责任,这是注册制下保障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关键防线 [2][15] 路桥信息财务造假详情 - 公司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 [4]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583.6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66%;虚增利润1530.7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57% [4] - 2024年虚增营业收入2576.4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0.71%;虚增利润2245.9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5% [4]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直至2025年9月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进行追溯调整 [4][9] - 厦门证监局决定对路桥信息及8名直接责任人合计罚款2150万元,另有11名时任董监高被出具警示函 [10] - 董事长于征和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魏聪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0] - 核心责任人魏聪已于2026年1月16日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 [11] 中介机构金圆统一证券责任 - 作为持续督导机构,金圆统一证券未勤勉尽责,未有效督导路桥信息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 [13] - 厦门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15] - 法律专家指出,本案是监管层加码追究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责任的最新体现,监管处罚类型正从“出具警示函”升级到“暂停业务资格”乃至“撤销业务许可” [15] - 强化中介机构责任需要多方合力,包括建立内部责任体系、运用科技手段强化风险监测、完善市场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加强监管司法协同 [16] 金圆统一证券经营状况 - 公司是首家两岸合资证券公司,于2020年9月开业,注册资本金为15亿元 [18] - 开业以来业绩持续承压,2020年至2022年净亏损持续扩大,分别为0.19亿元、0.70亿元、1.28亿元 [18] - 2023年营收为1.05亿元,净亏损收窄至0.48亿元 [18] - 2024年营收为1.22亿元,综合亏损总额为2986.84万元,较2023年亏损有所缩窄 [19] - 2024年主要营收构成: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4436.18万元,投资收益7241.1万元,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34.47万元 [19] - 截至2024年底,公司资产总额为14.42亿元,负债总额为2.38亿元,资产负债率(不含代理买卖证券款)为4.04% [20] - 公司在多项行业排名中处于中后位置,例如2024年末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排名第82位,净利润排名第130位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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