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事件概述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为其控股孙公司巴州洪通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支持后者向中国建设银行巴州分行申请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 [2]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 -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保证范围覆盖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及相关实现债权的费用 [5][6] 内部授权与决策程序 - 本次担保事项已获得公司内部授权,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5月8日召开董事会和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议案,同意在担保额度授信期间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3] - 担保额度可在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3] - 董事会及股东会已为巴州能源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本次5,000万元担保在该额度范围内 [3] 被担保方情况与担保必要性 - 被担保方巴州能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3][6] - 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是为满足被担保方的经营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6] - 公司判断被担保方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及时掌握其资信与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6]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巴州能源提供的尚在存续期内的担保总额为22,094.10万元(含本次担保) [3] - 在2025年度已审议的60,000万元担保总额度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使用13,000万元,剩余额度为47,000万元 [7]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内的担保总额为78,094.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26% [7]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内的担保总额同样为78,094.10万元,占净资产比例也为40.26% [7]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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