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7,904,986股,发行价格为54.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8,838,792.46元 [2] - 扣除发行费用8,955,125.2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9,883,667.23元 [2]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专户设立与监管协议签署 -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2] - 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世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 - 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范本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2]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 - 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并至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3] - 保荐代表人可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专户资料,银行需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 [4] - 银行需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5] - 若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5] - 若银行累计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5] - 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