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决议与公告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暨公司承担有条件回购义务对象发生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 -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关于安徽锐拓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2] 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背景 -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议案,同意子公司安徽锐拓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瑞丞光电和国创私募 [7] - 增资完成后,瑞丞光电持有安徽锐拓10.52%股权,国创私募持有7.01%股权,安徽锐拓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 - 根据《增资协议》,若增资完成后60个月内安徽锐拓未实现上市或未被公司以发行股份等方式收购,战略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 [7]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安排 - 2026年1月21日,董事会同意安徽锐拓股东瑞丞光电将其持有的10.52%股权以人民币3,000万元转让给国创私募 [9] - 转让完成后,国创私募对安徽锐拓的持股比例将增加至17.53% [10] -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为人民币3,000万元,系基于瑞丞光电的原始投资成本协商确定 [11][12] 回购义务的承继与影响 - 自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国创私募将完全承继瑞丞光电在《增资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回购权 [13] - 公司对国创私募受让的股权承担有条件回购义务,回购价格的计算基础与方式不变,即以瑞丞光电原始投资款人民币3,000万元为基数,按6%年利率单利计息 [9] - 本次事项不会额外增加公司未来可能涉及的回购现金支付金额,公司已就潜在回购义务确认相应金融负债,不会对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5]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